德化〔一〕第三十三
作者:人君之治,莫大于道,莫盛于德,莫美于教,莫神于化。道者所以持之也,德者所以苞之也〔二〕,教者所以知之也,化者所以致之也。民有性,有情,有化,有俗。情性者,心也,本也。化俗者,行也,末也。末生于本,行起于心。是以上君抚世,先其本而后其末,〔三〕顺〔四〕其心而理〔五〕其行。心精〔六〕苟正〔七〕,则奸匿〔八〕无所生〔九〕,邪意无所载矣。
〔一〕○铎按:此文则谓教化既敦,则邪恶不作,故道德为本,仁义为末,而威刑法律又其下焉。纲举于前,比类发挥于后,亦有以见其思想体系之完整矣。
〔二〕韩诗外传五云:“德也者,苞天地之美。”淮南子说山训云:“仁义在道德之包。”“苞”与“包”同。
〔三〕汉书董仲舒传云:“天令之谓命,命非圣人不行。质朴之谓性,性非教化不成。人欲之谓情,情非制度不节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,以顺命也;下务明教化民,以成性也;正法度之宜,别上下之序,以防欲也。修此三者,而大本举矣。”
〔四〕“顺”旧作“慎”,据治要改。○铎按:荀子仲尼篇“则慎行此道也”,成相篇“慎圣人”,杨注并云:‘慎,读为“顺”。’又仲尼篇“慎比而不邪”,王引之亦谓即礼记王制篇之“顺比”。作“慎”者借字,读正之可也。
〔五〕“理”意林作“治”。○铎按:说文:“顺,理也。”理、顺互文耳。
〔六〕“精”治要作“情”。
〔七〕“正”旧作“亡”,据治要改。
〔八〕“匿”读为“慝”。○铎按:此书通以“匿”为“慝”。
〔九〕旧脱“无”字,“生”作“作”,据治要补、改。意林作“奸慝不生”。
夫化变民心也,犹政变民体也。德政加于民,则多涤畅姣好坚强考寿〔一〕;恶政加于民,则多罢癃尪病夭昏札瘥〔二〕。故尚书美“考终命”,而恶“凶短折”〔三〕。国有伤明之政,则民多病目;〔四〕有伤聪之政,则民多病耳〔五〕;有伤贤之政,则贤多横夭。〔六〕夫形体骨干为坚强也〔七〕,然犹随政变易,又况乎心气精微不可养哉?诗云:“敦彼行苇,羊牛勿践履。方苞方体,惟叶柅柅。〔八〕”又曰:“鸢飞厉天,鱼跃于渊。恺悌君子,胡不作人〔九〕?”公刘厚德,恩及草木,羊牛六畜,且犹感德〔一0〕,仁不忍践履生草〔一一〕,则又况于民萌而有不化者乎〔一二〕?君子修其乐易之德〔一三〕,上及飞鸟,下及渊鱼,无〔一四〕不欢忻悦豫,则又况于士庶而有不仁者乎〔一五〕?
〔一〕“涤”当作“条”,“考”当作“老”。礼记乐记云:“感条畅之气。”汉书律历志云:“阴阳万物,靡不条鬯该成。”颜师古注:‘“鬯”与“畅”同。’论衡齐世篇云:“语称上世之人,侗长佼好,坚强老寿,百岁左右。”“姣”与“佼”通。“考寿”犹言“老寿”,诗雝郑笺云:“又能昌大其子孙,安助之以考寿,多与福禄。”○铎按:此注“考当作老”与下文凿枘,当删。又涤、条古同声,故周礼秋官“条狼氏”即“涤狼氏”。“涤畅”与“条鬯”并以双声取义,尤不可改。〔二〕吕氏春秋明理篇子华子曰:“夫乱世之民长短颉●百疾,民多疾疠,道多褓襁,盲秃伛尪,万怪皆生。”高诱注:“尪,短仰者也。”史记平原君传云:“有罢癃之病。”说文云:“●,●曲胫也。古文从王作尪。”周语云:无夭昏札瘥之忧。”汉书董仲舒传云:“或夭,或寿,或仁,或鄙,陶冶而成之,不能粹美,有治乱之所生,故不齐也。故尧、舜行德,则民仁寿;桀、纣行暴,则民鄙夭。”
〔三〕洪范。〔四〕“目”旧作“因”。汉书五行志云:“传曰:视之不明,是谓不悊。”又曰:“视气毁,及人,则多病目者,故有目痾。”
〔五〕“耳”旧作“身”。五行志云:“传曰:听之不聪,是谓不谋。”又曰:“听气毁,及人,则多病耳者,故有耳痾。”
〔六〕王先生云:‘“贤多”当作“民多”。’○俞樾云:‘“伤贤”疑当作“伤睿”,故云“民多横夭”,即六极所谓凶短折也。凶短折为思不睿之罚,故知当作“伤睿”矣。’
〔七〕史记蔡泽传云:“人生百体坚强。”白虎通嫁娶篇云:“男三十,筋骨坚强。”昭廾五年左传杜注:“干,骸骨也。”
〔八〕行苇。“柅柅”旧成“握握”,卢学士改。继培按:文选蜀都赋:“总茎柅柅”,李善注引毛诗云:“维叶柅柅。”今诗作“泥泥”。○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六云:‘“维”作“惟”,今文皆如此,石经鲁诗可证也。卢氏以“握”是“柅”之讹,良确。毛诗释文“泥泥”下云:“张揖作苨苨。”今考广雅释训:“苨苨,茂也。”“苨苨”亦三家之异文。’
〔九〕旱麓。“厉”今作“戾”,“恺悌”作“岂弟”,“胡”作“遐”。○李富孙诗经异文释云:‘毛、郑皆训“遐”为“远”,是如字读。士冠礼注:“胡犹遐也。”胡、遐一声之转,文异而义同。’陈奂诗毛氏传疏云:‘潜夫论作“胡不作人”,胡,何也。此三家义。’○铎按:陈说是也。李强三家以同毛,非是。
〔一0〕“伤聪之政”至此,旧错在“教化之所致”下,此下又错入交际篇“消息于心”以下三十三行,明忠篇“忠信未达”以下五行。
〔一一〕列女传晋弓工妻曰:“君闻昔者公刘之行乎?羊牛践葭苇,恻然为民痛之。恩及草木,岂欲杀不辜者乎?”白虎通情性篇云:“仁者不忍也。”○铎按:刘向习鲁诗,可知此亦鲁诗说。
〔一二〕“萌”与“氓”同,注见班禄篇。
〔一三〕旱麓毛传训“岂弟”为“乐易”。郑笺云:“君子,谓太王、王季。”○铎按:毛传本周语下篇单穆公语,陈奂说。
〔一四〕“无”旧脱。
〔一五〕旧脱“于”字、“有”字,依上文例补。
圣深知之〔一〕,皆务正己以为表〔二〕,明礼义以为教,和德气于未生之前,正表仪于咳笑之后〔三〕。民之胎也,合中和以成;其生也,立方正以长。是以为仁义之心,廉耻之志〔四〕,骨着脉通〔五〕,与体俱生,而无麤秽之气〔六〕,无邪淫之欲。虽放之大荒之外〔七〕,措之幽冥之内,终无违礼之行〔八〕;投之危亡之地,纳之锋锷之间,终无苟全之心。举世之人,行皆若此,则又乌所得亡〔九〕夫奸乱之民而加辟哉〔一0〕?上天之载,无声无臭,仪形文王,万邦作孚〔一一〕。此姬氏所以崇美于前,而致刑措于后也〔一二〕。〔一〕“圣”下脱“人”字,或“明主”二字误合为“圣”。劝将篇云:“明主深知之。”○铎按:志氏姓篇:“吹律定姓,唯圣能之”,亦以“圣”为“圣人”,盖非脱字。
〔二〕礼记缁衣云:“上之所好恶,不可不慎也,是民之表也。”〔三〕文六年左传云:“引之表仪。”说文云:“咳,小儿笑也。”〔四〕汉书贾谊传云:“廉愧之节,仁义之厚。”○铎按:“为”犹“有”也。后汉书循吏仇览传:“劝人生业,为制科令,至于果菜为限,鸡豚有数。”为、有互文,是其证。又贾谊传“愧”乃“丑”字之讹,“廉丑”即“廉耻”,贾子特变篇正作“廉耻”。笺未晰。〔五〕着,读“根着”之“着”。
〔六〕周语云:“麤秽暴虐。”楚辞远游云:“精气入而麤秽除。”
〔七〕“大荒”见山海经。
〔八〕列女传卫灵夫人曰:“忠臣与孝子,不为昭昭变节,不为冥冥惰行。”论衡书虚篇云:“世称柳下惠之行,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洁也。”后汉书冯衍传云:“修道德于幽冥之路。”〔九〕“亡”疑衍,即“夫”字声误。○铎按“亡”疑“中”之坏。周礼师氏:“掌国中失之事”,故书“中”为“得”。此盖一本作“得”,一本作“中”,后人误合之耳。〔一0〕○铎按:辟,谓刑辟。尔雅释诂:“辟,罪也。”
〔一一〕诗文王。“形”今作“刑”。“声”旧作“馨”,据程本改。○铎按:“无馨无臭”,嵇康幽愤诗同,盖鲁诗也。程本据毛诗改之,非此书之旧,断不可从。又汉书扬雄传甘泉赋引诗“载”作“縡”,广雅释诂:“縡,事也。”皆本鲁诗。陈氏鲁诗遗说考十五谓潜夫论仍同毛氏作“载”,疑出后人所改,意其或然。
〔一二〕“也”旧脱。史记周本纪云:“成、康之际,天下安宁,刑错四十余年不用。”“错”是“措”之借。○铎按:下文作“错”。
是故上圣〔一〕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,故曰:“听讼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乎!”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〔二〕,务厚其情而明则务义〔三〕,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,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。夫若此者,非法〔四〕律之所使也,非威刑之所强也,此乃教化之所致也。〔五〕圣人甚〔六〕尊德礼而卑刑罚〔七〕,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,而后命皋陶以五刑三居〔八〕。是故凡立法者,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〔九〕,乃以防奸恶而救祸败,检淫邪而内正道尔〔一0〕。
〔一〕“圣”下旧有“故”字,衍。
〔二〕并论语。
〔三〕“则务”二字当作“其”。○铎按:当作“而务明其义”。〔四〕“法”字据治要补。
〔五〕“是故上圣”至此,旧错在“有伤聪之政”上,今移正。“也”字据治要补。汉书董仲舒传云:“夫万民之从利也,如水之走下,不以教化堤防之,不能止也。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,其堤防完也;教化废而奸邪并出,刑罚不能胜者,其堤防坏也。古之王者明于此,是故南面而治天下,莫不以教化为大务。立太学以教于国,设庠序以化于邑,渐民以仁,摩民以谊,节民以礼。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,教化行而习俗美也。”
〔六〕“甚”旧作“其”,据治要改。〔七〕汉书礼乐志董仲舒对策云:“王者承天意以从事,故务德教而省刑罚。”
〔八〕书尧典。
〔九〕王先生云:‘司,读为“伺”。’○铎按:“伺”盖“司”之后出加旁字,说文所无。
〔一0〕礼记乐记云:“刑以防其奸。”新语道基篇云:“检奸邪,消佚乱。”大戴礼劝学篇云:“所以防僻邪而道中正也。”内,读为“纳”。
诗云:“民之秉夷,好是懿德〔一〕。”故民有心也,犹为种之有园也。遭和气则秀茂而成实,遇水旱则枯槁而生孽〔二〕。民蒙善化,则人〔三〕有士君子之心〔四〕;被恶政,则人有怀奸乱之虑。故善者之养天民也,犹良工之〔五〕为曲豉也〔六〕。起居以其时,〔七〕寒温得其适〔八〕,则一荫之曲豉〔九〕尽美而多量〔一0〕。其遇〔一一〕拙工〔一二〕,则一荫之曲豉皆臭败而弃捐〔一三〕。今六合亦由一荫也〔一四〕,黔首之属〔一五〕犹豆麦也,变化云为〔一六〕,在将者尔。遭良吏则皆怀忠信而履仁厚,遇恶吏则皆怀奸邪而行浅薄〔一七〕。忠厚积则致太平,奸薄积则致危亡。是以圣帝明王,皆敦德化而薄威刑。德者所以修己也,威者所以治人也。上智与〔一八〕下愚之民少,而中庸之民多〔一九〕。中民之生世也,犹铄金之在炉也,从笃变化〔二0〕,惟冶所为,方圆薄厚,随镕制尔〔二一〕。
〔一〕烝民。“夷”今诗作“彝”,孟子引诗作“夷”。○铎按:毛诗作“彝”,正字;鲁诗作“夷”,用借字也。书洪范:“是彝是训”,史记宋微子世家引“彝”作“夷”。周礼司尊彝:“祼用鸡彝”,礼记明堂位作“鸡夷”,郑注:‘夷,读为“彝”。’是夷、彝同也。
〔二〕说文云:“禽兽虫蝗之怪谓之蠥。”“孽”与“蠥”通。
〔三〕“人”字据治要补。
〔四〕春秋繁露俞序篇云:“教化流行,德泽大洽,天下之人,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过矣。”
〔五〕“之”字据治要补。
〔六〕孟子云:“天下之良工也。”说文云:“●,酒母也。或作鞠。”“曲”与●、鞠同。豉,说文正作“敊”,云:“配盐幽
也。”史记货殖传云:“糱曲盐豉千答。”
〔七〕汉书卜式传云:“以时起居。”礼记儒行郑注:‘“起居”犹“举事动作”。’
〔八〕吕氏春秋侈乐篇云:“寒、温、劳、逸、饥、饱,此六者非适也。凡养也者,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。”
〔九〕说文云:“窨,地室也。”徐锴云:“今谓地窖藏酒为窨。”“荫”与“窨”通。齐民要术云:“作豉法,先作暖荫屋,坎地深三二尺,密泥塞屋牖,勿令风及虫泉入也。”又云:“作麦曲法,其房欲得板户,密泥涂之。”说文:“豉,配盐幽
”,徐锴云:“幽,谓造之幽暗也。”“暗”与“窨”义亦同。○铎按:诗七月:“三之日纳于凌阴。”阴、荫、窨并同。今北人谓之“地窨子”。
〔一0〕史记匈奴传:‘中行说曰:“汉所输匈奴缯絮米糱,令其量中必善美。”’
〔一一〕“遇”旧作“愚”,据治要改。
〔一二〕孟子云:“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。”
〔一三〕“捐”旧作“损”,据治要改。
〔一四〕新书过秦上篇云:“履至尊而制六合。”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:“四方上下为六合。”○铎按:“由”与“犹”同。〔一五〕礼记祭义云:“以为黔首则”,郑注:“黔首,谓民也。”
〔一六〕易系辞下传。
〔一七〕汉书刑法志文帝诏云:“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。”公孙弘传云:“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笃。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”礼乐志云:“世衰民散,小人乘君子,心耳浅薄,则邪胜正。”〔一八〕“与”旧作“则”。
〔一九〕论语云:“唯上智与下愚不移。”后汉书杨终传云:“上智下愚,谓之不移。中庸之流,要在教化。”荀子王制篇云:“中庸民不待政而化”,杨倞注:“中庸民易与为善,故教则化之,不待政成之后也。”
〔二0〕“笃”疑“笵”之误。王先生云:‘疑是“从革”。’○铎按:作“笵”是也。下言“随镕”,金曰镕,竹曰笵,对文则异,散文则通。〔二一〕春秋繁露实性篇云:“中民之性,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。”汉书董仲舒传云:“夫上之化下,下之从上,犹泥之在钧,惟甄者之所为;犹金之在镕,惟冶者之所铸。”
是故世之善否〔一〕,俗之薄厚,皆在于君。上圣和德〔二〕气以化民心,正表仪以率群下,故能使民比屋可封,尧、舜是也〔三〕。其次躬道德而敦慈爱,美教训而崇礼让,故能使民无争心〔四〕而致刑错〔五〕,文、武是也。其次明好恶而显法禁,平赏罚而无阿私〔六〕,故能使民辟奸邪而趋公正,理弱乱以致治强,中兴是也〔七〕。治天下〔八〕,身处污而放情〔九〕,怠民事而急酒乐〔一0〕,近顽童而远贤才〔一一〕,亲谄谀而疏正直,重赋税以赏无功,妄加喜怒以伤无辜〔一二〕,故能乱其政以败其民,弊其身以丧其国者〔一三〕,幽、厉是也。
〔一〕“否”治要作“恶”。
〔二〕“德”字旧脱,据上文补。
〔三〕新语无为篇云:“尧、舜之民可比屋而封,桀、纣之民可比屋而诛者,教化使然也。”汉书王莽传云:“明圣之世,国多贤人,故唐、虞之时,可比屋而封。”论衡艺增篇云:“儒书又言尧、舜之民可比屋而封,言其家有君子之行,可皆官也。”
〔四〕昭六年左传云:“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,并有争心,以征于书,而徼幸以成之。”
〔五〕上作“措”。
〔六〕孝经云:“示之以好恶,而民知禁。”韩非子五蠹篇云:“明其法禁,必其赏罚。”汉书金日磾传云:“亡所阿私。”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:‘“阿”亦“私”也。’
〔七〕毛诗序云:“烝民,尹吉甫美宣王也。任贤使能,周室中兴焉。”史记周本纪云:“宣王
位,二相辅之修政,法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遗风,诸侯復宗周。”
〔八〕下有脱文。
〔九〕文选古诗云:“荡涤放情志。”治要载桓范政要论节欲篇云:“俭者节欲,奢者放情。放情者危,节欲者安。”
〔一0〕大戴礼少闲篇云:“荒耽于酒,淫泆于乐。”
〔一一〕郑语:‘史伯曰:“侏儒戚施,实御在侧,近顽童也。”’
〔一二〕治要载六韬文韬篇:‘太公曰:“贤君之治国,其政平,吏不苛,其赋歛节,其自奉薄,不以私善害公法,赏赐不加于无功,刑罚不施于无罪,不因喜以赏,不因怒以诛。”’〔一三〕诗抑云:“天方艰难,曰丧厥国。”毛诗序云:“卫武公刺厉王。”
孔子曰: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。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,我则改之〔一〕。”诗美“宜鉴于殷,自求多福”〔二〕。是故世主诚能使六合之内,举世之人,咸怀方厚之情,而无浅薄之恶,各奉公正〔三〕之心,而无奸险〔四〕之虑,则羲、农之俗,复见于兹,麟龙鸾凤,复畜于郊矣〔五〕。
〔一〕论语“我则”二字作“而”。○铎按:襄卅一年左传:‘子产曰:“其所善者,吾则行之;其所恶者,吾则改之。是吾师也。”’当是古本有如是者。
〔二〕文王。○铎按:诗“自求多福”句在“宜鉴于殷”句上。〔三〕“正”旧作“政”,据治要改。〔四〕“险”旧作“陬”,据治要改。
〔五〕白虎通封禅篇云:“德至鸟兽,则凤凰翔,鸾鸟舞,麒麟臻。”礼记礼运云:“凤凰麒麟,皆在郊棷。”
〔一〕○铎按:此文则谓教化既敦,则邪恶不作,故道德为本,仁义为末,而威刑法律又其下焉。纲举于前,比类发挥于后,亦有以见其思想体系之完整矣。
〔二〕韩诗外传五云:“德也者,苞天地之美。”淮南子说山训云:“仁义在道德之包。”“苞”与“包”同。
〔三〕汉书董仲舒传云:“天令之谓命,命非圣人不行。质朴之谓性,性非教化不成。人欲之谓情,情非制度不节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,以顺命也;下务明教化民,以成性也;正法度之宜,别上下之序,以防欲也。修此三者,而大本举矣。”
〔四〕“顺”旧作“慎”,据治要改。○铎按:荀子仲尼篇“则慎行此道也”,成相篇“慎圣人”,杨注并云:‘慎,读为“顺”。’又仲尼篇“慎比而不邪”,王引之亦谓即礼记王制篇之“顺比”。作“慎”者借字,读正之可也。
〔五〕“理”意林作“治”。○铎按:说文:“顺,理也。”理、顺互文耳。
〔六〕“精”治要作“情”。
〔七〕“正”旧作“亡”,据治要改。
〔八〕“匿”读为“慝”。○铎按:此书通以“匿”为“慝”。
〔九〕旧脱“无”字,“生”作“作”,据治要补、改。意林作“奸慝不生”。
夫化变民心也,犹政变民体也。德政加于民,则多涤畅姣好坚强考寿〔一〕;恶政加于民,则多罢癃尪病夭昏札瘥〔二〕。故尚书美“考终命”,而恶“凶短折”〔三〕。国有伤明之政,则民多病目;〔四〕有伤聪之政,则民多病耳〔五〕;有伤贤之政,则贤多横夭。〔六〕夫形体骨干为坚强也〔七〕,然犹随政变易,又况乎心气精微不可养哉?诗云:“敦彼行苇,羊牛勿践履。方苞方体,惟叶柅柅。〔八〕”又曰:“鸢飞厉天,鱼跃于渊。恺悌君子,胡不作人〔九〕?”公刘厚德,恩及草木,羊牛六畜,且犹感德〔一0〕,仁不忍践履生草〔一一〕,则又况于民萌而有不化者乎〔一二〕?君子修其乐易之德〔一三〕,上及飞鸟,下及渊鱼,无〔一四〕不欢忻悦豫,则又况于士庶而有不仁者乎〔一五〕?
〔一〕“涤”当作“条”,“考”当作“老”。礼记乐记云:“感条畅之气。”汉书律历志云:“阴阳万物,靡不条鬯该成。”颜师古注:‘“鬯”与“畅”同。’论衡齐世篇云:“语称上世之人,侗长佼好,坚强老寿,百岁左右。”“姣”与“佼”通。“考寿”犹言“老寿”,诗雝郑笺云:“又能昌大其子孙,安助之以考寿,多与福禄。”○铎按:此注“考当作老”与下文凿枘,当删。又涤、条古同声,故周礼秋官“条狼氏”即“涤狼氏”。“涤畅”与“条鬯”并以双声取义,尤不可改。〔二〕吕氏春秋明理篇子华子曰:“夫乱世之民长短颉●百疾,民多疾疠,道多褓襁,盲秃伛尪,万怪皆生。”高诱注:“尪,短仰者也。”史记平原君传云:“有罢癃之病。”说文云:“●,●曲胫也。古文从王作尪。”周语云:无夭昏札瘥之忧。”汉书董仲舒传云:“或夭,或寿,或仁,或鄙,陶冶而成之,不能粹美,有治乱之所生,故不齐也。故尧、舜行德,则民仁寿;桀、纣行暴,则民鄙夭。”
〔三〕洪范。〔四〕“目”旧作“因”。汉书五行志云:“传曰:视之不明,是谓不悊。”又曰:“视气毁,及人,则多病目者,故有目痾。”
〔五〕“耳”旧作“身”。五行志云:“传曰:听之不聪,是谓不谋。”又曰:“听气毁,及人,则多病耳者,故有耳痾。”
〔六〕王先生云:‘“贤多”当作“民多”。’○俞樾云:‘“伤贤”疑当作“伤睿”,故云“民多横夭”,即六极所谓凶短折也。凶短折为思不睿之罚,故知当作“伤睿”矣。’
〔七〕史记蔡泽传云:“人生百体坚强。”白虎通嫁娶篇云:“男三十,筋骨坚强。”昭廾五年左传杜注:“干,骸骨也。”
〔八〕行苇。“柅柅”旧成“握握”,卢学士改。继培按:文选蜀都赋:“总茎柅柅”,李善注引毛诗云:“维叶柅柅。”今诗作“泥泥”。○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六云:‘“维”作“惟”,今文皆如此,石经鲁诗可证也。卢氏以“握”是“柅”之讹,良确。毛诗释文“泥泥”下云:“张揖作苨苨。”今考广雅释训:“苨苨,茂也。”“苨苨”亦三家之异文。’
〔九〕旱麓。“厉”今作“戾”,“恺悌”作“岂弟”,“胡”作“遐”。○李富孙诗经异文释云:‘毛、郑皆训“遐”为“远”,是如字读。士冠礼注:“胡犹遐也。”胡、遐一声之转,文异而义同。’陈奂诗毛氏传疏云:‘潜夫论作“胡不作人”,胡,何也。此三家义。’○铎按:陈说是也。李强三家以同毛,非是。
〔一0〕“伤聪之政”至此,旧错在“教化之所致”下,此下又错入交际篇“消息于心”以下三十三行,明忠篇“忠信未达”以下五行。
〔一一〕列女传晋弓工妻曰:“君闻昔者公刘之行乎?羊牛践葭苇,恻然为民痛之。恩及草木,岂欲杀不辜者乎?”白虎通情性篇云:“仁者不忍也。”○铎按:刘向习鲁诗,可知此亦鲁诗说。
〔一二〕“萌”与“氓”同,注见班禄篇。
〔一三〕旱麓毛传训“岂弟”为“乐易”。郑笺云:“君子,谓太王、王季。”○铎按:毛传本周语下篇单穆公语,陈奂说。
〔一四〕“无”旧脱。
〔一五〕旧脱“于”字、“有”字,依上文例补。
圣深知之〔一〕,皆务正己以为表〔二〕,明礼义以为教,和德气于未生之前,正表仪于咳笑之后〔三〕。民之胎也,合中和以成;其生也,立方正以长。是以为仁义之心,廉耻之志〔四〕,骨着脉通〔五〕,与体俱生,而无麤秽之气〔六〕,无邪淫之欲。虽放之大荒之外〔七〕,措之幽冥之内,终无违礼之行〔八〕;投之危亡之地,纳之锋锷之间,终无苟全之心。举世之人,行皆若此,则又乌所得亡〔九〕夫奸乱之民而加辟哉〔一0〕?上天之载,无声无臭,仪形文王,万邦作孚〔一一〕。此姬氏所以崇美于前,而致刑措于后也〔一二〕。〔一〕“圣”下脱“人”字,或“明主”二字误合为“圣”。劝将篇云:“明主深知之。”○铎按:志氏姓篇:“吹律定姓,唯圣能之”,亦以“圣”为“圣人”,盖非脱字。
〔二〕礼记缁衣云:“上之所好恶,不可不慎也,是民之表也。”〔三〕文六年左传云:“引之表仪。”说文云:“咳,小儿笑也。”〔四〕汉书贾谊传云:“廉愧之节,仁义之厚。”○铎按:“为”犹“有”也。后汉书循吏仇览传:“劝人生业,为制科令,至于果菜为限,鸡豚有数。”为、有互文,是其证。又贾谊传“愧”乃“丑”字之讹,“廉丑”即“廉耻”,贾子特变篇正作“廉耻”。笺未晰。〔五〕着,读“根着”之“着”。
〔六〕周语云:“麤秽暴虐。”楚辞远游云:“精气入而麤秽除。”
〔七〕“大荒”见山海经。
〔八〕列女传卫灵夫人曰:“忠臣与孝子,不为昭昭变节,不为冥冥惰行。”论衡书虚篇云:“世称柳下惠之行,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洁也。”后汉书冯衍传云:“修道德于幽冥之路。”〔九〕“亡”疑衍,即“夫”字声误。○铎按“亡”疑“中”之坏。周礼师氏:“掌国中失之事”,故书“中”为“得”。此盖一本作“得”,一本作“中”,后人误合之耳。〔一0〕○铎按:辟,谓刑辟。尔雅释诂:“辟,罪也。”
〔一一〕诗文王。“形”今作“刑”。“声”旧作“馨”,据程本改。○铎按:“无馨无臭”,嵇康幽愤诗同,盖鲁诗也。程本据毛诗改之,非此书之旧,断不可从。又汉书扬雄传甘泉赋引诗“载”作“縡”,广雅释诂:“縡,事也。”皆本鲁诗。陈氏鲁诗遗说考十五谓潜夫论仍同毛氏作“载”,疑出后人所改,意其或然。
〔一二〕“也”旧脱。史记周本纪云:“成、康之际,天下安宁,刑错四十余年不用。”“错”是“措”之借。○铎按:下文作“错”。
是故上圣〔一〕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,故曰:“听讼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乎!”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〔二〕,务厚其情而明则务义〔三〕,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,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。夫若此者,非法〔四〕律之所使也,非威刑之所强也,此乃教化之所致也。〔五〕圣人甚〔六〕尊德礼而卑刑罚〔七〕,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,而后命皋陶以五刑三居〔八〕。是故凡立法者,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〔九〕,乃以防奸恶而救祸败,检淫邪而内正道尔〔一0〕。
〔一〕“圣”下旧有“故”字,衍。
〔二〕并论语。
〔三〕“则务”二字当作“其”。○铎按:当作“而务明其义”。〔四〕“法”字据治要补。
〔五〕“是故上圣”至此,旧错在“有伤聪之政”上,今移正。“也”字据治要补。汉书董仲舒传云:“夫万民之从利也,如水之走下,不以教化堤防之,不能止也。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,其堤防完也;教化废而奸邪并出,刑罚不能胜者,其堤防坏也。古之王者明于此,是故南面而治天下,莫不以教化为大务。立太学以教于国,设庠序以化于邑,渐民以仁,摩民以谊,节民以礼。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,教化行而习俗美也。”
〔六〕“甚”旧作“其”,据治要改。〔七〕汉书礼乐志董仲舒对策云:“王者承天意以从事,故务德教而省刑罚。”
〔八〕书尧典。
〔九〕王先生云:‘司,读为“伺”。’○铎按:“伺”盖“司”之后出加旁字,说文所无。
〔一0〕礼记乐记云:“刑以防其奸。”新语道基篇云:“检奸邪,消佚乱。”大戴礼劝学篇云:“所以防僻邪而道中正也。”内,读为“纳”。
诗云:“民之秉夷,好是懿德〔一〕。”故民有心也,犹为种之有园也。遭和气则秀茂而成实,遇水旱则枯槁而生孽〔二〕。民蒙善化,则人〔三〕有士君子之心〔四〕;被恶政,则人有怀奸乱之虑。故善者之养天民也,犹良工之〔五〕为曲豉也〔六〕。起居以其时,〔七〕寒温得其适〔八〕,则一荫之曲豉〔九〕尽美而多量〔一0〕。其遇〔一一〕拙工〔一二〕,则一荫之曲豉皆臭败而弃捐〔一三〕。今六合亦由一荫也〔一四〕,黔首之属〔一五〕犹豆麦也,变化云为〔一六〕,在将者尔。遭良吏则皆怀忠信而履仁厚,遇恶吏则皆怀奸邪而行浅薄〔一七〕。忠厚积则致太平,奸薄积则致危亡。是以圣帝明王,皆敦德化而薄威刑。德者所以修己也,威者所以治人也。上智与〔一八〕下愚之民少,而中庸之民多〔一九〕。中民之生世也,犹铄金之在炉也,从笃变化〔二0〕,惟冶所为,方圆薄厚,随镕制尔〔二一〕。
〔一〕烝民。“夷”今诗作“彝”,孟子引诗作“夷”。○铎按:毛诗作“彝”,正字;鲁诗作“夷”,用借字也。书洪范:“是彝是训”,史记宋微子世家引“彝”作“夷”。周礼司尊彝:“祼用鸡彝”,礼记明堂位作“鸡夷”,郑注:‘夷,读为“彝”。’是夷、彝同也。
〔二〕说文云:“禽兽虫蝗之怪谓之蠥。”“孽”与“蠥”通。
〔三〕“人”字据治要补。
〔四〕春秋繁露俞序篇云:“教化流行,德泽大洽,天下之人,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过矣。”
〔五〕“之”字据治要补。
〔六〕孟子云:“天下之良工也。”说文云:“●,酒母也。或作鞠。”“曲”与●、鞠同。豉,说文正作“敊”,云:“配盐幽
也。”史记货殖传云:“糱曲盐豉千答。”
〔七〕汉书卜式传云:“以时起居。”礼记儒行郑注:‘“起居”犹“举事动作”。’
〔八〕吕氏春秋侈乐篇云:“寒、温、劳、逸、饥、饱,此六者非适也。凡养也者,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。”
〔九〕说文云:“窨,地室也。”徐锴云:“今谓地窖藏酒为窨。”“荫”与“窨”通。齐民要术云:“作豉法,先作暖荫屋,坎地深三二尺,密泥塞屋牖,勿令风及虫泉入也。”又云:“作麦曲法,其房欲得板户,密泥涂之。”说文:“豉,配盐幽
”,徐锴云:“幽,谓造之幽暗也。”“暗”与“窨”义亦同。○铎按:诗七月:“三之日纳于凌阴。”阴、荫、窨并同。今北人谓之“地窨子”。
〔一0〕史记匈奴传:‘中行说曰:“汉所输匈奴缯絮米糱,令其量中必善美。”’
〔一一〕“遇”旧作“愚”,据治要改。
〔一二〕孟子云:“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。”
〔一三〕“捐”旧作“损”,据治要改。
〔一四〕新书过秦上篇云:“履至尊而制六合。”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:“四方上下为六合。”○铎按:“由”与“犹”同。〔一五〕礼记祭义云:“以为黔首则”,郑注:“黔首,谓民也。”
〔一六〕易系辞下传。
〔一七〕汉书刑法志文帝诏云:“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。”公孙弘传云:“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笃。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”礼乐志云:“世衰民散,小人乘君子,心耳浅薄,则邪胜正。”〔一八〕“与”旧作“则”。
〔一九〕论语云:“唯上智与下愚不移。”后汉书杨终传云:“上智下愚,谓之不移。中庸之流,要在教化。”荀子王制篇云:“中庸民不待政而化”,杨倞注:“中庸民易与为善,故教则化之,不待政成之后也。”
〔二0〕“笃”疑“笵”之误。王先生云:‘疑是“从革”。’○铎按:作“笵”是也。下言“随镕”,金曰镕,竹曰笵,对文则异,散文则通。〔二一〕春秋繁露实性篇云:“中民之性,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。”汉书董仲舒传云:“夫上之化下,下之从上,犹泥之在钧,惟甄者之所为;犹金之在镕,惟冶者之所铸。”
是故世之善否〔一〕,俗之薄厚,皆在于君。上圣和德〔二〕气以化民心,正表仪以率群下,故能使民比屋可封,尧、舜是也〔三〕。其次躬道德而敦慈爱,美教训而崇礼让,故能使民无争心〔四〕而致刑错〔五〕,文、武是也。其次明好恶而显法禁,平赏罚而无阿私〔六〕,故能使民辟奸邪而趋公正,理弱乱以致治强,中兴是也〔七〕。治天下〔八〕,身处污而放情〔九〕,怠民事而急酒乐〔一0〕,近顽童而远贤才〔一一〕,亲谄谀而疏正直,重赋税以赏无功,妄加喜怒以伤无辜〔一二〕,故能乱其政以败其民,弊其身以丧其国者〔一三〕,幽、厉是也。
〔一〕“否”治要作“恶”。
〔二〕“德”字旧脱,据上文补。
〔三〕新语无为篇云:“尧、舜之民可比屋而封,桀、纣之民可比屋而诛者,教化使然也。”汉书王莽传云:“明圣之世,国多贤人,故唐、虞之时,可比屋而封。”论衡艺增篇云:“儒书又言尧、舜之民可比屋而封,言其家有君子之行,可皆官也。”
〔四〕昭六年左传云:“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,并有争心,以征于书,而徼幸以成之。”
〔五〕上作“措”。
〔六〕孝经云:“示之以好恶,而民知禁。”韩非子五蠹篇云:“明其法禁,必其赏罚。”汉书金日磾传云:“亡所阿私。”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:‘“阿”亦“私”也。’
〔七〕毛诗序云:“烝民,尹吉甫美宣王也。任贤使能,周室中兴焉。”史记周本纪云:“宣王
位,二相辅之修政,法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遗风,诸侯復宗周。”
〔八〕下有脱文。
〔九〕文选古诗云:“荡涤放情志。”治要载桓范政要论节欲篇云:“俭者节欲,奢者放情。放情者危,节欲者安。”
〔一0〕大戴礼少闲篇云:“荒耽于酒,淫泆于乐。”
〔一一〕郑语:‘史伯曰:“侏儒戚施,实御在侧,近顽童也。”’
〔一二〕治要载六韬文韬篇:‘太公曰:“贤君之治国,其政平,吏不苛,其赋歛节,其自奉薄,不以私善害公法,赏赐不加于无功,刑罚不施于无罪,不因喜以赏,不因怒以诛。”’〔一三〕诗抑云:“天方艰难,曰丧厥国。”毛诗序云:“卫武公刺厉王。”
孔子曰: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。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,我则改之〔一〕。”诗美“宜鉴于殷,自求多福”〔二〕。是故世主诚能使六合之内,举世之人,咸怀方厚之情,而无浅薄之恶,各奉公正〔三〕之心,而无奸险〔四〕之虑,则羲、农之俗,复见于兹,麟龙鸾凤,复畜于郊矣〔五〕。
〔一〕论语“我则”二字作“而”。○铎按:襄卅一年左传:‘子产曰:“其所善者,吾则行之;其所恶者,吾则改之。是吾师也。”’当是古本有如是者。
〔二〕文王。○铎按:诗“自求多福”句在“宜鉴于殷”句上。〔三〕“正”旧作“政”,据治要改。〔四〕“险”旧作“陬”,据治要改。
〔五〕白虎通封禅篇云:“德至鸟兽,则凤凰翔,鸾鸟舞,麒麟臻。”礼记礼运云:“凤凰麒麟,皆在郊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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