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
作者:余既劝草亭作《北史演义》问世,自东、西魏以至周、齐及于隋初,其兴亡治乱之故,已备载无遗,远近争先睹之为快矣。特南朝始末,未能兼载,览古之怀,人犹未餍。且于补古来演义之阙,犹为未备也。乃复劝其作《南史演义》,凡三十二卷。自东晋之季,以迄宋、齐、梁、陈,二百余年,废兴递嬗,无不包罗融贯,朗如指上罗纹。持此以续《北史》之后,可谓合之两美矣。或谓南朝风尚,贤者鹜于玄虚,不肖者耽于声色,所遗事迹,类皆风流话柄,所谓六朝金粉是也。载之于书,恐观者色飞眉舞,引于声色之途而不知返,讵非作书者之过耶?余应之曰:“嘻!子何见之小也?夫有此国家,即有兴替。而政令之是非,风俗之淳薄,礼乐之举废,宫闱之淑慝,即于此寓焉。其兴也,必有所以兴;其亡也,必有所以亡。如是而得者,亦如是而失。影响相随,若报复然。阅者即其事以究其故,由其故以求其心,则凡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之道,胥于是乎在。宁可执‘金粉’两字概之耶?且圣人删《诗》,不废《郑》、《卫》,亦以示劝惩之意。是书之作,亦犹是而已矣。况荒淫侈靡之事,正史亦并载之,其能尽弃之否耶?”
或无以应,乃书之以弁于简端。
干隆六十年岁在乙卯三月望前一日,愚弟许宝善撰。
或无以应,乃书之以弁于简端。
干隆六十年岁在乙卯三月望前一日,愚弟许宝善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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