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業田
永業田朗读
永業田
- 词语读音yǒng yè tián
- 词语注音ㄩㄥˇ ㄧㄝˋ ㄊㄧㄢˊ
- 繁体字形永业田
词语解释
基本解释
田制名。也称世业田。田制名。也称世业田。旧时称私有土地为永业田或世业田。
辞典解释
永业田yǒng yè tiánㄩㄥˇ ㄧㄝˋ ㄊㄧㄢˊ
北周、隋、唐时所施行的田制之一。每丁授予桑田若干,种植定量桑、榆、枣,依法课税。因可世代承耕,故称为「永业田」。
网络解释
永业田
永业田亦称“世业田”。(1)“世业”之名最早见于北魏。《魏书》卷一一○ 《食货志》载北魏均田令:“诸桑田皆为世业,身终不还。”北齐时,改称桑田为“永业田”。《隋书》卷二四 《食货志》载河清三年(564年) 均田令:“又每丁给永业田二十亩,为桑田……不在还受之列。”此外,还有请垦官荒田制度,规定“职事百姓请垦田者,名为永业田”,扩大了永业田的范围。唐代永业田分为两种。一种是官僚贵族永业田。开元二十五年 (737年) 均田令规定王公以下,职事官、散官、勋官均按爵位、品级受永业田,各有等差;凡官、爵、勋兼有者,则择其标准高者给予,不重复计算。亲王受100顷、职事官一品60顷、上柱国30顷为最高额,以下递减,至男爵、职事官从五品尚有5顷,武骑尉30亩。天宝十一年 (752年) 规定六品以下也受永业田。另一种是一般民户的永业田。开元 (713—741) 间的两次诏令规定: 21岁至59岁的丁男,18岁以上的中男给永业田20亩。丁男、中男以外的人为户主者,也给永业田20亩。工商业者受永业田10田 (狭乡不给),官户受永业田20亩。永业田均用于种桑、榆、枣树。永业田有余可出卖,不足可买入。民户有身死,家贫无以供葬者,可听卖永业田。五品以上勋官的永业田可听其买卖。(2) 习惯上对私有土地的称呼。
“永業田”的单字解释
- 拼音yè
- 部首木
- 总笔画13画
- 统一码696D
- 五笔OGUW|OUFU
- 仓颉TCTD
- 郑码KUUC
- 四角32905
...
- 拼音yǒng
- 部首水
- 总笔画5画
- 统一码6C38
- 五笔YNII
- 仓颉INE
- 郑码SK
- 四角30902
永yǒngㄩㄥˇ 水流长:“江之~矣”。 久远:~远。~生。隽~。~昼...
- 拼音tián
- 部首田
- 总笔画5画
- 统一码7530
- 五笔LLLL
- 仓颉W
- 郑码KI
- 四角60400
田tiánㄊㄧㄢˊ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:~野。耕~。 和农业有关的:~家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