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苗法
青苗法朗读
青苗法
- 词语读音qīng miáo fǎ
- 词语注音ㄑㄧㄥ ㄇㄧㄠˊ ㄈㄚˇ
词语解释
基本解释
也称常平给敛法﹑常平敛散法。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其法以诸路常平﹑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﹐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。春贷夏收﹐夏贷秋收。每期收息二分。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﹐减轻百姓负担﹐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﹐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。以后兴废无常﹐原意也渐丧失。
辞典解释
青苗法qīng miáo fǎㄑㄧㄥ ㄇㄧㄠˊ ㄈㄚˇ
宋神宗时宰相王安石所采行的财政措施。在每年春夏间农家经济拮据时,政府可贷款给农民。秋收后,农民再将本息一并归还政府,以免农民受高利贷剥削。
网络解释
青苗法
青苗法,亦称“常平新法”,是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之一,熙宁二年(1069年)九月由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施行。主要是改变旧有常平仓制度的“遇贵量减市价粜,遇贱量增市价籴”的呆板做法。灵活地将常平仓、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,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贷给农民、城市手工业者,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,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,达到“民不加赋而国用足”,改善了北宋“积贫”的现象。但事实上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,后于元丰八年(1085)神宗去世后废止。
“青苗法”的单字解释
- 拼音qīng
- 部首青
- 总笔画8画
- 统一码9752
- 五笔GEF
- 仓颉QMB
- 郑码CIQ
- 四角50227
青qīngㄑㄧㄥˉ 深绿色或浅蓝色:~绿。~碧。~草。~苔。~苗。~菜...
- 拼音miáo
- 部首艹
- 总笔画8画
- 统一码82D7
- 五笔ALF
- 仓颉TW
- 郑码EKI
- 四角44600
苗miáoㄇㄧㄠˊ 初生的植物或没有秀穗的庄稼:禾~。麦~。树~。幼~...
- 拼音fǎ
- 部首氵
- 总笔画8画
- 统一码6CD5
- 五笔IFCY
- 仓颉EGI
- 郑码VBZS
- 四角34132
法fǎㄈㄚˇ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