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守
保管、主管。 《明史.卷一一三.后妃传.序》:「官七十五人,女史十八人,视唐减百四十余人,凡以服劳宫寝、祇勤典守而已。」
守shǒuㄕㄡˇ 保持,卫护:~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~御。~...
典diǎnㄉㄧㄢˇ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:~籍。字~。词~。经~。引经据...